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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业务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2-16】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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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申请

一、职责:接受咨询;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告知需要提交的资料明细及前置审批、审核相关事宜(村级审批意见、街道审批意见、相关部门审核);审查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主要是对主体资格等的审查)。

二、流程:

1、首次咨询者,首先需要确认咨询人身份是转出方或受让方,以及身份类别是个人、公司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再次,确认交易规模是否需要在本中心流转交易。如果是转出方还需确认流转交易内容是否属九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范围之内;如果是意向受让方需确认意向受让的产权名称和项目编号。

2、可当场填写的表格,细心指导申请人填写,需要带回完善的地方告知清楚填写内容及具体前置审批审核相关事宜。并附一份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清单(《西咸新区农村产权交易转出方提供资料》《西咸新区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对清单中的内容给予解读。

3、依照管理办法规定,根据交易内容告知转出方可以选择的交易方式,对每种交易方式做简单对比,为转出方选择提供参考。

4、如是委托办理,需要委托双方亲自到场签订《委托书》。

5、根据转出方的产权性质和规模,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如果需要评估,须告知申请人到⑤号产权评估窗口进行咨询办理。评估结束后,将评估资料交①号窗口,作为作价依据。

6、接收申请资料时,需要按照申请者身份类别(个人、公司、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等)审查所提供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如果资料完整、真实,应出具申请受理回执(《西咸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受理回执》)。

7、将所有资料进行登记,扫描存档,建立电子档案。然后将纸质资料转交②号交易审核窗口。

 

 

 

 

 

 

 

 

 

 

 

 

 

 

 

 

交易审核

一、职责:根据产权类型,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产权的权属情况进行查档、确认;审核后进行公告;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交易结果公示内容由③号窗口提供)。

二、流程

1、审核由①号窗口转接来的资料,根据流转交易品种在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监管部门完成权属确认。

2、如果交易内容需要现场查验确认的,例如土地的实际情况:面积、四至、地面附着物等,通知纠纷调处办公室派人进行现场查验并出具查验报告,查验报告需查验人员和转出方共同签字确认。纠纷调处办公室视情况可与相关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或村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联络点协同完成。

3、审核通过的,在区、街、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相关电子屏、公告栏、公开栏等场所和媒介(网络平台等)同步发布公告(收到资料起7-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告内容应保持一致,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已发布公告内容需要修改或澄清的,转出方必须在交易时间截止前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内容备案再重新公告,并以有效方式通知所有意向受让人。

5、审核不通过的,及时以有效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和未通过原因。

6、将符合条件的交易申请资料转交至③号交易办理窗口,不符合的交易申请资料或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资料交档案室归档。


 

交易办理

一、职责:组织转出方和意向受让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择适当方式进行交易(交易方式:协议、电子竞价、现场拍卖、招投标等);交易结果交②号窗口公示;组织双方签订产权流转交易合同。不宜在窗口进行的交易交由产权交易办公室组织进行。

二、流程:

1、组织交易双方按照如下方式进行交易:

1)协议:

      审核沟通,适合采取协议方式流转交易的;

      公示协议流转交易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2)电子竞价:(转至产权交易办公室办理)

      转出方应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电子竞价;

      由产权交易办公室跟踪交易过程;

      竞价结束后,达成成交意向的,产权交易办公室将竞价过程所有资料转交至③号窗口,并由②号窗口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3)现场拍卖:(产权交易办公室组织)

      转出方应选择市级备案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活动;

      由产权交易办公室组织双方按程序完成拍卖活动;

      拍卖完成后,达成成交意向的,产权交易办公室将拍卖过程所有资料转交至③号窗口,由②号窗口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4)招投标:(产权交易办公室组织)

      转出方应选择市级备案的招标公司进行招投标活动;

      由产权交易办公室组织双方按程序完成招投标活动;

      招投标完成后,达成成交意向的,产权交易办公室将招投标过程所有资料转交至③号窗口,由②号窗口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2、所签订交易合同一式六份,转出方一份,受让方两份(以备权属变更需要),所属街道服务站和村级联络点各一份,区交易中心一份存档。

3、如有权属变更、鉴证、融资需求的告知双方需在④号窗口咨询办理,并将资料转交至④号窗口,如无上述需求的,整个交易流程结束,将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交易鉴证

一、职责:接受相关鉴证咨询;审核双方提交的鉴证材料出具交易鉴证书(《西咸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定证书》)。

二、流程:

1、接受咨询,告知双方鉴证书的用途。

2、(在本中心交易的)接收由③号窗口转接来的资料,确认完整后即可出具《西咸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3在街道服务站交易的,需提报所辖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农村产权交易审查备案表(自愿达成协议)》,经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同意,签字盖章后,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查备案,办理交易鉴证

4、鉴证书一份,受让方持有。

5、告知转出方有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相关手续的义务,并清楚告知受让方变更权属的具体部门。

6、如有融资需求的,将资料转交⑥号窗口;无融资需求的,将资料转交档案室存档。

 

 

 

 

 

 

产权评估

一、职责:监管第三方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业务。

二、流程:

1、有产权价值评估需求的,在首次咨询时,①号窗口会告知申请人在产权评估窗口咨询并办理相关业务。

2、确定需要产权评估的,申请人填写《产权评估申请书》,工作人员给申请人一份所需资料清单(如所需资料与交易申请窗口所需资料有重复,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3、资料提交并经审核后,转出方按照自主意愿选择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备案的评估机构,然后按照要求填写《评估委托书》,由工作人员组织完成评估工作。

4、评估完成后,所有评估资料转交①号窗口,作为作价依据。

 

 

 

 

 

 

 

 

 

抵押登记

一、职责:对于有融资需求的申请人,指导其在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做好抵押登记服务。

二、流程:

1、有融资需求的申请人在抵押登记窗口咨询办理。

2、申请人填写《西咸新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协助申请人与金融机构完成产权抵押相关事宜。

4、按要求办理《他项权证》。

5、协助申请人与金融机构完成抵押贷款。

6、按要求做好抵押登记工作(包括初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