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需提供资料详单
(一)项目入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入场申请表》并加盖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表格可从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下载样表)
2、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3、营业执照(采购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代理公司营业执照)。
4、本级财政部门审批单(企业采购提供项目批准文件)。
(二)项目开标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交易项目评标(评审)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下载)。
2、单一来源项目,提供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采购人自行推荐专家表。论证专家不能参加评审活动。
3、采购人如需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采购业务服务规范
(一)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示时间及要求
1、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2、竞争性磋商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竞争性谈判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单一来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询价
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6、邀请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二)投标保证金退付
投标人投标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及要求
1、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至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磋商/谈判/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发布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
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