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政府采购(企业采购)
代理机构入场交易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九条 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第二十条 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
(四)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应进必进、分级管理、自主选择的原则在省、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五)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各级管委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陕西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项目入场工作程序
(一)项目入场登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凭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端。
企业采购代理机构凭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西咸新区国企货物及服务采购平台(非工程)。
采购工程代理机构凭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西咸新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采购平台。
按照采购活动要求,进行采购项目入场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政府采购类项目:
(1)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备案书)(加盖采购人公章);
(2)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3)代理服务平台下载的中选凭证。
2.企业采购类项:
(1)填写《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入场交易申请表》并加盖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表格可从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样表);
(2)项目审批文件或招标实施方案审批单(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加盖采购人公章);
(3)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4)代理服务平台下载的中选凭证。
(二)预约开、评标场地
在系统中预约适合的开、评标场地,并提交交易中心处理。
(三)发布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在系统中发布采购文件(电子化评审项目需编辑.SXSZF格式,线下评审项目需上传采购文件word或PDF版)、采购公告。
备注:自2019年9月1日起,取消报名环节,免收采购文件费用,实行电子版上传和下载。
(四)组织开、评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评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协调配合。
(五)发布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确认后,在系统发布结果公告。
(六)刻录音视频资料
填写《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音视频资料拷贝申请单》,经中心审核后刻录资料。(表格可从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样表)
(七)领取项目交易凭证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中心交易凭证管理人员处领取项目交易凭证。
四、业务联系电话
入场受理电话: 029-33585731
场地预约、代理服务平台电话: 029-33186191
财务电话: 029-33585725
领取交易凭证电话: 029-3358572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