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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信息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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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20240014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4,78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4,78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4,78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执法记录仪 购置执法记录仪102部,对讲机92部及设备对应流量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4,788.00 784,78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半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半年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2024年04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 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2024-04-18  14:00:00时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 的通知》 (财办库[2020] 123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点击“项目流程”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根据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推广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通知”并下载相关操作手册。(网址:

http://xxxq.sxggzyjy.cn/xwzx/002002/20200323/6d6626a9-2172-433e-a1d6-af9c0742e3e0.html)。

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6、办理CA锁方式: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33136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永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市二路西市东桃园小区 5 号楼 2508 室

联系方式:029-88618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7899196953/029-88618179

陕西永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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