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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东新城第七初级中学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信息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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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K2-2405125

二、项目名称:沣东新城第七初级中学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鸿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31号和黄西安高新区4号地项目8号楼11502室 1.20元 88.0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沣东新城第七初级中学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类(鸿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类 本项目拟为沣东新城第七初级中学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结算审核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工程量计算审核、定额使用的审核、材料价格的审核、综合单价组价的审核、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的审核等相关内容,并出具成果报告 1.咨询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对执业行为和评审结果负责,若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由其负全责且承担该行为造成的损失,并上报有关部门。 2.咨询机构必须熟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财政评审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 3.咨询机构须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服务能力,满足财政结算评审工作的需要,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的委托业务; 4.咨询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应遵守国家和相关保密条例,不得向他人提供或泄密。 5.成交供应商因违法、违规、违约、失密、舞弊等行为,导致采购人委托失败或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若采购人已支付费用的,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费用;若采购人未支付费用的,采购人将不再支付费用。同时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其中,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30个日历天内完成终稿。 符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1.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吉旭昭张锦元周可卫伍辉袁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计算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沣东新城第七初级中学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2.632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鸿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基本费费率:1.00‰;审减费率:2.2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能源路201号西咸大厦

联系方式:33585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方式:13165788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昆

电话:15829336226

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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