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交易大厅 >交易公告 >采购工程 >变更公告

新河大王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部新河大王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ZBZC20241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大王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00,更正为:2024-10-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30 09:30:00,更正为:2024-10-12 09:30:00。

请各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自行下载最新澄清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4、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6.办理CA锁方式: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 CA 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 CA 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7、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部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 9 号楼

联系方式:029-38020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

联系方式:029-8101010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元帅

电话:029-81010100-32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