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华熙郡小区及沣华熙郡商业中心营销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SCZJ2021-ZB-1918/001)
公示结束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沣华熙郡小区及沣华熙郡商业中心营销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西安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375.952128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8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384.81382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8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鸿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385.781525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8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飞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 26118190920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安 B(2021) 0005479;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安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 16114140939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安 B(2015) 0012217;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程刚福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 26111122454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安 B(2010) 000026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
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质疑的采购项目和项目编号; 3.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方式等; 3.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
材料; 3.4、提起质疑的日期; 3.5、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王亚宁处, 电
话: 029-85235014。
三、其他
沣华熙郡小区及沣华熙郡商业中心营销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 SCZJ2021-ZB-1918/001) 已完成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 经招标人确认, 现将中标候选人
予以公示。公示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安科统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科源一路沣东 i立方 B 座 9 层
联 系 人: 张婷
电 话: 029-89108888-76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李思雨、尚莉
电 话: 029-85227597
电子邮件: 543481452@qq.com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