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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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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LX24-02-143F

 

 

 

公示结束时间:2024  12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千木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8.73664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同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50.169680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君昇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4.660000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千木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君昇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千木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陕西君昇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千木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君昇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  12  25 日 00  00  00 -2024  12  27 日 23  59  59  秒。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

五、联系方式

人:西咸新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 29 号西咸人才大厦 A2  6 

  人:吴凯

   话:029-336531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 9 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A 座)二层

 人: 任甜 王小琼 梁嘉峰

   话: 029-88489979-8206

电子邮件: 1097604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