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XKR138)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长荣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50152.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44250.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沪大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85809.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长荣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罗亮亮;
中标候选人(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施俊 ;
中标候选人(沪大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凯源;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长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沪大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长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沪大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9373763。
三 、其 他
1、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部。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 系 人:薛晶
电 话:029-36390563
电子邮件:/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665 号未央城建集团 7 楼
联 系 人: 宋健美
电 话:029-89373763
电子邮件:sxskr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