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延时/隔夜评标(评审)现场管理,保障评标(评审)质量,根据《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工作原则应于当日工作时间内结束。
二、确需延时/隔夜评标(评审)的,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应于当日17:30前向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提交《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延时/隔夜评标(评审)申请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经中心同意后,项目原则上可延长至当日21:00。如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预计当日项目不能于当日21:00前结束的,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还应向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提交《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封标申请表》(附件3),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人员和行业监管人员监督下张贴封条,暂停项目评审工作。
三、如项目不能于17:30前结束,且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未提供上述所需材料,交易中心将按照《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服务平台运行办法(试行)(陕西咸办发〔2020〕2号)》对代理机构进行相应扣分,同时由此产生的相应交易风险由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承担。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029-33585729
附件:1.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延时/隔夜评标(评审)申请表
2.承诺书
3.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封标申请表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