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陕发改法规〔2020〕487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们制定了《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本《目录》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本《目录》,规范引导和督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公开全过程交易信息,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阳光交易”。
二、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本《目录》明确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具体公开事项。未明确的公开事项,可结合实际,参照本《目录》要求执行。
三、本《目录》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至我办,我办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