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房建市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复议评审业务流程
一、代理申请。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条件对第一次评审情况说明,提出复议理由和依据;
二、内容确认。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复议申请内容核实确认,并明确复议意见;
三、行业审核。行业监督部门根据项目第一次评审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核;
四、业务受理。交易中心业务部门核对第一次交易实际情况,依据行业监管部门审核意见,受理项目复议申请,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五、复议流程。交易保障部按照中心领导审批后的业务部门的受理意见,安排场地、回退系统,做好复议的见证服务工作;
六、公示发布。代理机构依据评标委员会复议后结果,申请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系统中上传复议申请全过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