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逾期投标保证金清退公示
各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现将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0日逾期投标保证金情况公示如下, 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为一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公示期间我中心将对公示的逾期保证金,主动联系并提醒各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
二、如有其他原因暂不能在公告期结束后及时退付或需要以其他方式处置的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向我中心书面说明。
三、2023年12月1日后经提醒各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仍未主动发起退付申请或书面告知原因的,视为保证金已具备退还条件,依据《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中心将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未清退保证金明细(7月26日-8月10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曹琪 联系电话:029-3358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