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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同网签进一步加强合同信息公开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6-14】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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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同网签

进一步加强合同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招标人、投标人:

为落实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实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同网签进一步加强合同信息公开的通知》(市发改发〔2024104号)要求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加强合同信息公开,更加充分的接受社会监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电子合同签订系统,为招标人和中标人提供了合同在线签订平台,现将全面推行合同在线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新区属于依法必招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人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合同签订系统实施合同的签订及变更,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合同订立、履约及变更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况的项目可不执行本通知要求。鼓励其他非依法必招的招标项目参照执行。

二、全面实施合同网签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招标人及中标人参照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合同签署服务平台用户手册(详见附件)通过平台完成信息认证、电子签章应用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实施合同网上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对网签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发生变更的,可在线完成合同变更签订工作。

三、加强合同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要求,招标人应当及时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订立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通过合同网上签订的招标项目,请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合同订立相关信息。

四、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4630日前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以政策宣传、应用引导为主,指导招标人及中标人熟练操作电子合同签订系统202471日正式全面推行实施。

五、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合同网上签订、加强合同信息公开是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新区各部门、各新城招投标牵头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合同网上签订工作的开展。招标人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合同网上签订的有关要求。交易中心应及时收集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优化系统功能,做好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合同签署服务平台用户手册

 

陕西省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2024613

 

业务咨询:吴彦辉 33585724     林玥君 3318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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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项目电子合同签署服务平台用户手册(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