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各新城,新区各部门,轨道公司、西咸集团,园办,各区属国有企业,各驻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会同新区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原则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行业归口监管的原则,由新区、新城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交易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各类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新区管委会同意后执行。
四、《目录》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要求和省、市、新区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同时废止。
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