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服务平台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新城,新区各部门,轨道公司、西咸集团,园办,各区属国有企业,各驻区单位:
为加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服务平台运行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印发。《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要求和省、市、新区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
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