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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14】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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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办采〔20221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工业和商务局):

近期,财政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将西安市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实施范围。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西安市财政、住建和工信部门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统筹推进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报送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采信入库,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打造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应用综合示范工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相关预算单位、施工设计单位、供应商的政策培训力度,确保相关单位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对于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根据《通知》要求,到2025年我国将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各市区财政、住建和工信部门要积极研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相关政策,掌握本市区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项目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应用,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全覆盖打下坚实的基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1227


 


附件: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