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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办理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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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办理注意事项

1.按交易合同约定向新区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价款,交款备注项目名称,向交易中心提交1份银行流水单(打款方(受让人)和收款方(新区交易中心)的账户、账号必须显示全,不能有星号(***)等缩略)。

2.交款信息:

账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稍门支行

   号:26130101040020892

(备注:转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3.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在受让方交纳交易价款后,原路径无息退还。

4.财务资料:

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申请原件1份

交易价款划转申请原件1份

受让方若是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情况说明原件1份(若有,如满足17号文第三十二条情况的)

受让方交款银行回单1份

合同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