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空港幸福里(九期)B区项目室外总体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12003509pn8c7g | ||||||||||||
标段名称 | 空港幸福里(九期)B区项目室外总体工程 | 标段编号 | E6112003509pn8c7geus001 | ||||||||||||
合同甲方 |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 | 陕西仁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空港幸福里(九期)B区项目室外总体工程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5月14日 | ||||||||||||
合同价款 | 6967267.48元 | 合同期限 | 1 | ||||||||||||
其他信息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陕西仁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空港幸福里(九期)B区项目室外总体工程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内,兴化街以北,安化路以东,香积大街以南,安仁路以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E6112003509pn8c7geus001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室外总体包括:室外给排水、消防水、雨污水及土建配套工程、室外电气及土建配套工程、室外道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承包范围:室外给排水、消防水、雨污水及土建配套工程、室外电气及土建配套工程、室外道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说明及界面划分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二、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0日(具体以发包人下达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7日。 3、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6967267.48元 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陆万柒仟贰佰陆拾柒元肆角捌分(¥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247927.58元 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玖佰贰拾柒元伍角捌分 (¥元); (此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总包服务费所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暂列金额:455922.91元 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伍仟玖佰贰拾贰元玖角壹分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黄庭芳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4月28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空港新城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壹拾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月日 |
相关附件: |
空港幸福里(九期)B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