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现将2025年12月16日-2026年2月10日未清退投标保证金情况公示如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公示期间我中心将主动联系并提醒保证金涉及的各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尽快签订合同并及时申请退还保证金。
二、对于经充分告知仍不履行清退手续的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以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为截止时间执行强制原路清退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未清退保证金明细(2025年12月16日-2026年2月10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