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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文化创意产业园集贤里项目景观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西咸新区】 【信息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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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文化创意产业园集贤里项目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20-611206-70-03-048817)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海玥森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文塔一街以南,正阳西四路以北,正阳西三路以东;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室外工程及地块内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商业用房可满足不同客户多元功能需求。本次招标景观绿化工程投资额约2000万元(以上);

    2.3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地块内的景观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图纸答疑、施工前图纸交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131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设计服务估算165.4975万元);

    2.5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 标段名称:泾河文化创意产业园集贤里项目景观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3.2 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信用要求

    4.1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1年09月28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09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进行确认。

    8.2 确认成功后,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

    9.2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9.3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其他

    10.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

    10.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必须使用与资格预审文件版本一致的电子投标工具(资格预审文件版本号:7.8.2007.1750)制作电子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0.4 申请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生成文件后缀为“.SXYS”)。

    10.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产业孵化中心

    联 系 人:赵  壮

    电    话:029-3638590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玥森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9幢20层002、003室

    联 系 人:王静

    电    话:159916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