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网陕西西咸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装饰装修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308-611206-04-01-609872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西咸新区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阳大道与崇文三路十字东北角。;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拟建设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用地13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98.53平方米,建筑高度25.2米,建成后用于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办公;
2.3 项目投资总额:847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129232.03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国网陕西西咸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装饰装修项目;标段编号: E6104233516qr6bm0min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国网陕西西咸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装饰装修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国网陕西西咸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装饰装修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外 省 企 业 要 求:外 省 企 业 应 提 供 “ 陕 西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网 站(http://js.shaanxi.gov.cn/)”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5)申请人信誉要求 (5.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15 17:00起至2024-11-28 09: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国网陕西西咸泾河新城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装饰装修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8.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8.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8.5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申请人(投标人)只需在系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无需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申请人(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不见面开标活动,请在开标前按照操作手册调试好网络环境及电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申请人(投标人)自行承担。8.6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正文第8.4.1项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西咸新区供电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能源金融贸易区沣新路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
联系人: | 刘海军 | 联系人: | 秦婧婧、张学强、刘艳 |
电话: | 029-33821503 | 电话: | 029-88481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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