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门窗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48号、西咸泾河审准【2023】11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新街以北,崇文塔西路以南,崇文塔北路以东,崇文四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暂定总建筑面积约40万㎡(其中南区约18万㎡),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房住宅楼、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用房(含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地下车库、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管网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2603245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2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门窗工程;标段编号: E6104233516zyvx11vcs001;标段类型: 货物;;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11-18号楼、S5号楼、S6号楼、S7号楼、S8号楼)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划分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门窗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 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须为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申请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申请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具有型材类门窗生产、加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人为制造商的承诺书;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门窗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和信誉要求,且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①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⑤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16 00:00起至2024-11-26 09: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南区)门窗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等相关投标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8.3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4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光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光泰路7号14层 |
联系人: | 薛晶 | 联系人: | 张静 |
电话: | 029-36385904 | 电话: | 13359288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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