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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

【信息来源:西咸新区】 【信息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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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401-611202-04-01-545069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空港美术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崇文路以西、崇仁路以东、金光路以南、兴教大街以北;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43.5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万平方米,地下约3万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主要新建为商业及相关附属建筑;

      2.3 项目投资总额:96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7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12003509am5ydgoop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12万㎡,地下建筑面积29725.81㎡。规划包括1#,2#,3#,4#,5#,6#,7#,8#,9#,10#楼共10栋单体建筑,其中单体建筑最大层数18层,最大高度64.4m,最大跨度9 m,最大面积23613.03㎡。具体范围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设计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包括依据总体安排,负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组织,按计划完成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采购包含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等,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要求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7)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8)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③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12-09 00:00起至2024-12-14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合范福星商业广场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陕西空港美术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安中金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渊亭大街21号云玺小区二期31号楼一层 地址: 西安市科技二路启迪清扬时代 D 座 10 楼 21003室
联系人: 刘毅 联系人: 费思南
电话: 13032983540 电话: 15619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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