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48号、西咸泾河审准【2023】11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2.2 工程规模:项目暂定总建筑面积约40万㎡,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房住宅楼、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用房(含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地下车库、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管网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2603245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4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12003509vye7h1olh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一标段:1-10号楼,S1、S2、S3及Y1号楼(幼儿园))门窗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及施工界面划分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①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④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2-20 00:00起至2024-12-30 09: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2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申请人(投标人)只需在系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无需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申请人(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不见面开标活动,请在开标前按照操作手册调试好网络环境及电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申请人(投标人)自行承担。8.3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8.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海玥森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 地址: | 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9栋2002室 |
联系人: | 薛晶 | 联系人: | 刘懿迪 |
电话: | 029-36385904 | 电话: | 17389186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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